「台灣關係法 」是美國為保護流亡到台灣的中國難民而制定的法案,如今中國內戰結束,當然「台灣關係法」自動消失,也不再需要!而台灣因第二次世界大戰戰敗,至今仍在美國軍事佔領中,Formosa台灣已在「美日安保條約」保護區域內(「舊金山和平條約」中,日本放棄治理權,而未放棄土地主權!),這也是現今台灣管理當局,最不願讓台灣人知道的真相!也是台灣人被政客、媒體騙得暈頭轉向,殊不知軍事佔領權國「美國」,已一步步幫助Formosa接續的重要方向~人民該甦醒,拒絕受「台灣當局」之騙,當民意抬頭時,即是Formosa脫離黑心政權之時!
社論-消失中的台灣關係法
1979年4月10日,當時的美國總統卡特簽署了參眾兩院通過的《台灣關係法》(Taiwan Relations Act, TRA),這項規範美台關係的重要法案,至今即將邁入第36個年頭。但最近美方高層在論述對台政策時,卻只提三公報,不提《台灣關係法》,如果《台灣關係法》在美國的政策思維中漸漸退位,那對台灣而言,絕對大大不妙了。
月前華府智庫「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」研討會裡,美國國務院主管政治事務次卿薛曼被問到台灣問題時說,台灣不像過去常被提出來討論是好現象,這說明台灣的穩定繁榮及與中國大陸關係堅實,代表一個中國和美中三項公報的概念變成了標準。(閱讀全文...)
圖為2014年4月10日,美國在台協會舉辦紀念台灣關係法施行35週年活動,處長馬啟思 (Christopher Marut) 應邀上台致詞。 |
很多人還在等四十萬比一的政策兌現,對於那些財團則應該要四仟萬比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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