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古代宋朝「包拯」以清廉公正聞名,「包青天辦案」玄奇的劇情,使許多台灣人沈膩其中,但經過「包公」審案的誇飾記載,對「司法」有實質幫助嗎?「貪官汙吏」、「官商勾結」的歷史直至今日,可說已病入膏肓,從「中國歷代史實到中共治理」和「受中國人統治的台灣現況」可以明顯印證。冷靜觀察,「包公傳奇」在台灣不過是一樁「造神運動」的「愚民政策」罷了!
反觀舊約時代帶領「以色列」百姓出埃及的「摩西」,其岳父葉忒羅看到他從早到晚為人民大小事務紛爭審判不完、勞苦之至時,便建議摩西,「要從百姓中揀選有才能的人,就是敬畏神、誠實無妄、恨不義之財的人,派他們作千夫長、百夫長、五十夫長、十夫長,管理協助審判百姓,……。」從聖經中的「出埃及記」記載,使西方建立較為客觀的「陪審團制度」,使司法的審察過程能更具客觀性,不得由「個人」獨斷「生與死」、「有罪與無罪」,「團隊的價值」取代了「個人式的英雄主義」,墊定了「民主」的根基!
脫離黑暗時期,西方國家受聖經洗禮後,脫離封建制度,建立的民主、自由、平等、公義、愛的社會文化,特別是由「美國」的「司法獨立」可看見「真理」運行的可貴。
本土台灣人,我們也可從母國「日本」的足跡,看到當他們開始學習西方的制度,日本的成長不容輕忽,特別是「解禁集體自衛權」後的日本,在「安倍」首相的領導下,似乎也能嗅出「美國」開始協助「日本」朝向正常國家發展,「民主」的價值,想必也是其追求的目標。
再來審視台灣當下在「中華民國」體制下的選舉,真的是「揀選有才能的人」嗎?選擇「誠實無妄、恨不義之財的人」嗎?放眼看去,有多少政治人物、公務機關從事「黑社會」運動呢?多少「黑道」藉「選舉」漂白呢?無奈的本土台灣人,我們該把眼光放遠,我們該沈澱我們的心,務必脫離「中華民國」的體制,拒絕「奴化教育」,本土台灣人才能有活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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